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公开招聘A1驾照驾驶员公告(已结束)


2025年07月30日 15:48  信息来源:   作者:rsc  点击:次 

招 聘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公开招聘A1驾照驾驶员公告

根据我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发布A1驾照驾驶员招聘公告:


招聘对象及范围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

境内具有中国国籍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未满5年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2.近5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校纪校规;

(三)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四)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有创新精神,有真才实学,符合岗位基本任职资格要求,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及能力;

(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协调能力和适应能力。


招聘要求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A1机动车驾驶证,具备相应驾驶经验,熟悉车辆安全操作规范;

(二)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能够适应各类路况及工作时间安排;

(三)遵守交通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心强,服务意识良好。


应聘方式


(一)自愿报名。符合条件应聘者填写附件《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请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证件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后勤处-驾驶员-姓名。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三)考核面试。学校聘任领导工作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薪酬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的相关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老师023-64289582


声明: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人事处是负责学校人才招聘的唯一部门,我校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承办招聘或考试辅导培训,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请应聘者务必保护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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