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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教务处职员招聘公告
根据我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教务处职员岗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
教务处职员(1人)
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校纪校规。
3.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4.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有创新精神,有真才实学,符合岗位基本任职资格要求,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及能力。
岗位职责
1.落实学校教学管理、教材建设等工作,并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
2.协同科室负责人,定期开展教材相关数据的上报事宜;
3.负责学生学籍异动申请及审核工作;
4.负责教学事故和学生教育考试违纪作弊的调查、核实、界定以及处理等工作;
5.参与日常教学的运行与管理工作,为各教学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教育学类、计算机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3.熟悉办公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图片编辑处理及软件操作能力;
4.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功底,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沟通能力;
5.了解和熟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工作,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应聘方式
1.符合条件应聘者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cibe.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教务处-职员-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3.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薪酬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的相关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老师 023-64289582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人事处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9号 TEL:023-64289933 EMAIL:swsmrsc@163.com 版权所有 @2017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人事处 渝ICP备070028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