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职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年05月24日 18:09  信息来源:   作者:rsc  点击:次 

根据我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党委宣传部职员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党委宣传部职员(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校纪校规。

3.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4.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有创新精神,有真才实学,符合岗位基本任职资格要求,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及能力。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完善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制度,规范管理学校新闻宣传行为;

2.协助落实学校重大新闻宣传报道的策划与组织,审核发布二级单位来稿;

3.组织联系和实施对外宣传推广工作;

4.组织学校新闻作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新闻评选活动;

5.协助建设和管理好通讯员队伍、融媒体中心学生记者队伍;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任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思政类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应聘方式

1.符合条件应聘者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cibe.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党委宣传部-职员-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3.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六、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星月023-64289582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人事处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9号
TEL:023-64289933  EMAIL:swsmrsc@163.com
版权所有 @2017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人事处 渝ICP备07002828号-2

总访问人数: | 今日访问: | 当前在线人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