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人事处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07日 09:58  信息来源:   作者:rsc  点击:次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5〕1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准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以及管理岗位工作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在重庆市办理居住证,并在学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言文字等相关专业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教授、副教授职称资格的可免测普通话;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合格。申请人自行取得的体检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标准及办法按照《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规定执行。

(五)持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六)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小组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合格。

三、网上报名及申报时间

(一)网上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

(二)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

四、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

学校将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组建、充实、完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专家小组,制定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切实有效开展考核工作。部分需要重新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人员,学校将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时间、地点、考核程序和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摸排本单位本次认定人员名单,并于2025年4月11日15:00前反馈表格至骆老师。同时,确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对接2025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通知到本单位每个人。

(二)请拟申请人员加入QQ群:1041651128,以便后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体检通知。

(三)2024年由学校选送参加重庆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人员,《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由人事处统一发放。

(四)还未取得普通话水平对应证书的拟申请人员,请在认定工作正式开始前取得相应证书。

(五)各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做好相关各项工作,强化政策宣传,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材料提交

电子档材料:《2025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材料》PDF

(一)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

(二)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以及外省成人高校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可免,但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五)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需与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照片同版)。

(六)师德师风鉴定意见表。

(七)辅导员身份证明。此项材料仅限于辅导员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

(八)跨专业证明。认定学科与毕业专业不一致人员需提供(辅导员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不需要此项材料),内容一定要体现出必须性和合理性。此项材料需二级学院签字盖章。

(九)教学任务书。①任教学科须与申请学科一致;②教学任务书须包含2024、2025学年;③申请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专职辅导员,免交教学任务书;④教学任务书加盖教务处公章。

(十)社保参保证明。

特别提醒:学历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无误显示“已核验”的, 可不再提交证明材料,但制作的PDF电子版材料中应备注说明“系统已核验”;不需要提交(七)(八)材料的老师在PDF相应地方填写“无”。

需向人事处提交纸质档材料:《教学任务书》、《师德师风鉴定意见》、《跨专业证明》、《辅导员劳动合同复印件》、《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以及系统未核验的普通话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于2025年4月12日10:00前以部门为单位交至人事处骆星月。

六、工作联系

骆老师  电话:18315039720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人事处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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