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职员(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学术诚信,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完成学校教学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建设与完善工作,制定相关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协助科室负责人定期开展课程、专业等相关评估组织工作;
3.负责对各类评估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字材料进行数据处理和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初步分析;
4.负责评估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对评估工作信息资料库进行维护和管理;
5.参与日常教学质量监督工作,为各教学基层单位提供信息咨询;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任职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教育学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
3.熟悉办公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图片编辑处理及软件操作能力。
4.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功底,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沟通能力。
5.了解和熟悉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应聘方式
1.符合条件应聘者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cibe.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教务处-职员-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3.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4.考核面试时须携带材料:一式5份,包括:应聘信息登记表(学校人事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简历+佐证材料(学历学位、境外学历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星月023-6428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