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需求,现发布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人)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学生心理测评工作。
2.组织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3.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4.开展心理咨询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定期开展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的专题性讲座。
5.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访谈、调查和心理测试,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并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6.负责心理骨干和心理委员的培训和辅导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硕均为心理学相关专业,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4.专业功底扎实,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心理咨询、解决心理困惑的能力。
5.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取得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注册系统心理师认证者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或有心理学相关教学和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
7.有高校学生干部经验、高校企业团体管理经验、医学背景者或在抗击新冠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四、应聘方式及截止时间
1.符合条件应聘者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wsm.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下午15:30。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3.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等。
4.面试时须提交应聘材料5份(应聘成功者报到时需审验材料原件)。包括:①资格类材料:身份证;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材料),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教师资格证书等;②业绩类材料:在校学习成绩单、论文、教改项目、科研项目、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五、考核流程:
考核流程包括面试、笔试、心理测试等。
六、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9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陈老师 023-64289582
学生处联系方式:张老师 023-6428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