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2019年9月辅导员招聘公告


2019年09月18日 11:13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次 

为更好的引领学生、成就学生、服务学生,进一步充实我校辅导员队伍,现发布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思想政治辅导员(8人)

二、工作职责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工作职责。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中共党员,已取得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具有高校辅导员经历者优先考虑;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四、应聘方式及截止时间

1.符合条件应聘者投递个人简历、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人事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及佐证附件材料电子版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姓名;

2.经简历筛选,以电话或人事处网站公布方式告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入考核环节;

3.简历投递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23日12:00。    

五、准备材料

1.参加面试须携带个人简历及《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5份。

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论文、教改项目、科研项目、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在通过面试后进行审验。

六、考核流程:

考核流程由面试、笔试,考核得分百分制,其中,面试部分占60%,笔试部分占40%。

1.面试考核:

1)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现场答辩:根据面试考核组问题进行作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2.笔试考核:

1)考核时间:60分钟,纸质作答。

2)考核形式:填空题、选择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写作题等;

3)考核内容:行政能力、时政热点、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知识、学生管理相关知识等;

七、公示录用

辅导员招聘按照考核总分高低择优录取,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再次组织招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八、福利待遇

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缴纳五险一金,享受节日福利,享受教师培训培养政策、职称晋升政策、在职攻读博士政策等。

九、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者务必提前15分钟到场候考,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自带文具参加笔试,考试中途不得相互沟通、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成绩;

3.应聘者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可靠,回答问题真实可信,若录用后经查实存在虚假,学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及劳动合同,并追究其弄虚作假行为。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9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陈老师 023-64289582

学生处联系方式:张老师023-6428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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