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现将《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教师赴海外华校任教的通知》(渝统通〔2019〕18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1.符合条件并有意向赴海外任教个人自愿申报,经所在二级单位推荐,报学校审核。
2.为便于学校审核推荐并及时上报市委统战部,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于3月18日10:00前将申请人《外派教师简历表》和《外派教师考核表》(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交人事处师资科4407办公室。
联系人:陈杨,刘坤奇 联系电话:64289582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教师赴海外华校任教的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人事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