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5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52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1. 关于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2. 今年起取消了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这一专项,西部项目也已经没有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高校专业课程教师、高校英语教师、中学英语教师、高等教育教学法等成班项目。
3.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应根据各项目具体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材料准备等要求内容认真准备材料,并按照受理单位及时间安排进行申报。
4. 为便于学校审核推荐并及时上报市教委,请申请人尽早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陈杨,刘坤奇 联系电话:64289582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人事处
2019年3月6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留金选〔2018〕10063号)和《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
(一)由市教委受理的项目(个别院校部分项目单独受理)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4.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5.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6.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
(二)由签约院校组织实施的项目
1.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2.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3.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具体申报对象和条件请在国家留学网相关项目专栏查阅。除特殊说明外,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均应在申请时获得国外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年龄符合要求,且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赴美留学人员需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对外语水平的额外要求)。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为便于我委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及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请各推荐单位提前掌握申报意向、指导申请人尽早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并由推荐单位项目专办员在规定日期内(见附件)将申请材料报送市教委。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12月31日,即当年选拔当年派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5月31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6月30日;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12月31日。请计划申请上述项目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结果公布日期和留学资格有效期之间。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申请受理单位一栏要点选“重庆市教委”,重庆大学和西南大学的申请人点选各自学校(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除外),项目有特殊要求需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或由各自学校受理的,按相关要求执行。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后,申请人要根据不同项目要求下载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或《国内导师推荐信》,并由相应部门填写后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上传到申报系统内的所有材料均应打印报送。
(三)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得申请其他项目。
(四)鼓励高校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填补领域空白、重点行业急需、具有前瞻性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申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该项目预计每年9月份左右由学校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获批后在下一年度实施,具体可参考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6。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宣传、咨询、推荐工作,引导申请人员根据国家及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优秀在校学生积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申请人将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资助,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再提供学费资助。
(二)指导申请人做好对外联系等申请准备工作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须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赴国外学习,充分发挥国内导师在对外联系、制定学习计划方面的作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可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外方签署的现有可利用合作项目。
(三)做好申请人的审查审核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政治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学历、职称、科研课题、成果、论文等)、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姓名拼音、邀请函学校和申报单位是否一致、计划留学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等)、个人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同时要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
(四)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管理
在申请人获得录取资格后,应合理安排其工作和学业,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组织行前集训,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派出后加强指导、联系和检查,认真落实好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访问学者类别“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的规定,协助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确保留学效益。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附件: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材料提交时间及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附件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材料提交时间
及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
报名 时间 |
推荐单位提交材料时间 |
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3月10日-31日 |
3月29日 |
1.单位书面公文(带发文文号及单位公章)或近3个月社保证明(仅限私企职工) 2.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 3.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左上角单订装订) 4.单位推荐意见表(相关项目全部勾选填写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装订在申请材料最后一页) 5.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应包括推荐内容及是否优先推荐,所有推荐人放在一个WORD文档内) |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扫描件及纸质件 2.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部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导师推荐信》扫描件及纸质件 |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
3月20日-30日 |
3月29日 |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
3月20日-4月5日 |
4月5日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
4月1日-15日 |
4月12日 |
|
注:相关材料应由推荐单位专办员统一提交,如由其他人办理的,须密封盖章后面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精神,加快培养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为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19〕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市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且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具体条件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在“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专栏查阅。
二、项目类别、留学期限及附加条件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应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或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具有副司局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硕士、本科毕业后应分别有2年、5年工作经历。
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资助内容及方式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2019年地方需配套经费,派员单位需配套总经费的3/8-1/2,具体金额及经费划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19年4月1日起,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41)准备1份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纸质材料应以最终在系统内提交的版本为准,确保纸质材料右下角编号与系统校验码一致。
五、选拔办法
采取推选单位、市教委、国家三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单位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由市教委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审核,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终审、确定录取名单。
六、注意事项
(一)关于留学日期
2019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20年12月31日,故在系统内填写留学日期应介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间。
(二)留学受理机构
申报人员应选择“重庆市教委”为受理机构。
(三)邀请函
相关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41。常见问题如下:
1.非正式邀请函(如使用邮件、非邀请单位专用信纸等);
2.缺少邀请对象姓名全拼、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
3.邀请函留学身份与填报留学身份不一致;
4.邀请函已过期,或超出项目资格有效期,或对留学时长表述不明确;
5.缺少对资金资助情况的有关表述。
6.邀请单位名称与系统填报留学单位名称不一致(如University of Miami与Miami University系两所不同学校)。
(四)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外方合作者简历须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七、工作要求
(一)指导申请人做好对外联系等申请准备工作
各单位应切实利用已签署的合作协议和已建立的合作关系,将之作为本单位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的重要渠道,各高校应及时整合本校的国外合作大学和学科方向信息资源,定期发布指导性信息,积极指导和帮助留学人员联系海外留学院校和合作导师,做好申请准备工作。各单位在发布的通知中,应公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申报人员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应首先由所在单位进行解答。
(二)认真做好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
各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着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确保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符合要求,尤其注意核查申请人所提供邀请函的真实性、邀请函内容是否缺失、与填报信息是否一致,以及申请人近5年是否已经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有被录取但未派出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作淘汰处理。
(三)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
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录取人员的工作或学业,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组织行前集训及谈话,对录取人员在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明确任务,加强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和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派出后加强指导、联系和检查,确保安全留学、成功留学。另外,被录取人员原则上不得延期、不得更改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各单位派出情况将作为今后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名额分配的依据。
(四)加强回国考核
为切实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发挥作用,增强项目留学效益,请各单位通过“三个一”的报告(向推选单位或院系、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等措施,推动留学人员发挥作用,并将留学人员回国在教学、科研、国际合作等方面完成留学任务情况,三年内发挥作用情况,包括所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进行跟踪评估。
(五)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市教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书面公文(含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
2.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含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及上传到系统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左上角单钉装订,须加盖骑缝章);
3.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应列明工作年限及是否优先推荐,并填写不超过500字的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应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信息平台直接为被推荐人录入单位推荐意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