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推荐双千双师交流计划第四批互聘人选的通知》的通知


2018年12月21日 08:59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发展,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推荐双千双师交流计划第四批互聘人选的通知》(渝教人函〔2018〕3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要求组织推荐

注意事项:

1. 推荐教师与企业人才为“一对一”交流互聘,即学校派出1位教师去企业,则相应企业派出1名企业人才到高校,交流方式可多样化,专业与岗位要相关。

2. 交流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

3. 在落实确定本单位派出教师及合作企业派出人选,并初步达成交流意向后,填报“双千双师交流计划”第四批交流人员推荐表(附上交流方式说明,企业人才简介),并于2018年12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到1693846142@qq.com。


联系人:陈杨,刘坤奇 联系电话:64289582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人事处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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