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顺利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在职在岗教职工(须在我校工作满一年)。
二、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要求(申报评审文件依据见附件1)
(一)申报由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组织评审的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初中级职称:
1. 初级职称填报要求(助教、研究实习员、助理实验师)
(1)填写初级职称《条件审查一览表》并用A4纸打印1份;
(2)申报初级职称需填写《呈报表》2份;
(3)申报助教需另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2. 中级职称填报要求(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
(1)填写所对应申报系列的《条件审查一览表》并用A4纸打印1份;
(2)填写所对应申报系列的《公示表》并用A4纸打印3份(内容须在同一页);
(3)填写所对应申报系列的《评审表》并用A4纸双面打印2份;
(4)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任现职称以来每年一份);
(4)破格申报者还需填写《破格申报审核表》;
(5)填写《材料封装要求表格》,包含:《职称申报材料审查清单》、《资格类、业绩类材料分装目录》、《资格类和业绩类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资格类材料复印件包含:职称证书或职称聘任文件(现职称在我校评审通过者无需准备)、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任现职称以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任现职称以来公需课学习合格成绩单、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
2>业绩类材料复印件包含: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所有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课题、论文、著作、教材、专利等;
3>资格类和业绩类材料须分别装订成册。
以上材料均为取得现任职称以来,申报者须把上述所有材料按要求整理好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贴上《申报材料清单》。
(二)申报由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组织评审的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1.副教授/教授填报要求:
(1)填写所对应申报系列的《条件审查一览表》并用A4纸打印1份;
(2)填写所对应申报系列的《公示表》并用A4纸打印3份(内容须在同一页);
(3)填写所对应申报系列的《评审表》并用A4纸双面打印2份;
(4)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任现职称以来每年一份);
(5)破格申报者还需填写《破格申报审核表》;
(6)填写《材料封装要求表格》,包含:《职称申报材料审查清单》、《资格类、业绩类材料分装目录》、《资格类和业绩类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资格类材料复印件包含:职称证书或职称聘任文件(现职称在我校评审通过者无需准备)、教师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职称外语免考审核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任现职称以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任现职称以来公需课学习合格成绩单、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
2>业绩类材料复印件包含: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所有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课题、论文、著作、教材、专利等;
3>资格类和业绩类材料须分别装订成册。
(7)申报外语学科、美术与设计类学科须填写《教学科研成果分数量化表》。
以上材料均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申报者须把上述所有材料按要求整理好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贴上《申报材料清单》。
(三)申报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组织评审的研究系列、实验系列高级职称
1.副研究员/研究员、高级实验师/正高级实验师填报要求:
登录网址:http://61.186.220.68:88进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见网页界面。
(四)申报由重庆市文化委员会组织评审的图书资料系列初中高级职称
填报要求按照市文化委职称申报要求填写。
三、相关说明
(一)我校各系列各级评审会下设经济学、管理学、外语、中国语言文学、数学、信息技术、教育学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艺术、体育学科(专业)等学科专业组,请申报人员根据申报专业选择申报学科组。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在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不在本单位的务必于2018年11月7日前到人事处4406办公室办理调档手续。
(三)转评人员须填写相应转评系列的《评审表》、《公示表》,其他系列转评教师系列需附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四)学工队伍申报中高级职称应提交《学工队伍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课时量认定表》,由有关单位认定后附在“其他佐证材料”里。
(五)为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者需另附一份“个人突出业绩成果说明”作为“其他佐证材料”,突出自己在教育教学、学术科研、指导学生或实践活动等某方面的能力,并附支撑材料复印件。
(六)申报中级职称者,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评审表和公示表填写“免考”;申报高级职称者,需通过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或符合相应免考条件,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已通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者可折算继续教育学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者,按初级30学时、中级40学时、高级50学时认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者,按每个模块15学时认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七)业绩类材料复印说明:论文需复印封面、封底、目录及本人文章内容(请在目录页划出作者);著作/教材需复印封面、封底、编著人、出版日期及编著章节;科研教改课题项目需复印立项报告、结题报告、结题证书;专利需复印专利证书。
(八)从今年起申报职称时,个人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也无需提交论文检索报告。由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但海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九)资格类、业绩类材料由校属各二级单位审查原件后在《资格类、业绩类材料复印件目录》相应位置签字确认加盖公章,业绩类材料无需提交原件,但要保证复印件清晰可见。
(十)根据渝职改办〔2015〕55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120元。评审费缴纳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继续教育折算学时见《继续教育学时折算办法》,公需课学习网址为:https://www.cqpx.cc,申报中高级职称公需课须学完2018年,申报初级职称不作要求。
四、时间日程安排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职称申报工作,负责职称申报工作人员于2018年11月1日10:00前将本单位《2018年符合条件申报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汇总填写交于人事处师资科。
(二)申报者请于11月7日11:00前向二级单位上报职称申报材料。
(三)各二级单位于11月8日至11月9日进行材料初审,并将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11月12日至11月14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5日11:00前将申报者所有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四)校职改办于11月15日至11月22日审核并公示申报者材料。
(五)校职改办于11月23日至11月30日择期召开校职改领导小组会、职称评审会。
(六)校职改办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并将《评审报告》、《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决情况表》、《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分析表》报市教委职改办备案。
五、工作开展纪律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为了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负责职称申报材料的工作人员,并于11月1日上午10:00前报人事处师资科刘坤奇处。
(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职称申报评审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的单位,年终考评一票否决;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评委,违反职称政策规定,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第18号令等文件的规定,严肃查处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对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员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彭成64289836 刘坤奇64289582
QQ群:894113728(请申报职称者及有关工作人员加入此群:重师涉外2018职称申报群)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职改办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