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职称结构,提升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数量和质量。根据学校相关工作的要求,决定聘任部分兼职和客座教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兼职教授: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高级职称人员。
客座教授: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二、聘任数量
本次兼职和客座教授聘任数量,将根据各二级学院(系部)的现有高级职称教师人数及专业设置特点进行确定,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校拟于11月中旬对拟聘任的兼职和客座教授进行聘任。
2.各教学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对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聘任数量进行适当调整。拟聘请的人员,来自行业的人数不得少于聘请总人数的一半。
3.请各教学单位收集整理拟聘任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行业人员的职务证明),于2018年11月9日前,将拟聘任人员相关资料及汇总名册(详见附件2)交人事处4406办公室。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人事处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