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关于开展2018年中青年教师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8年06月13日 09:35  信息来源:   作者:RSC  点击:次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关于开展2018年中青年教师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满足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同时适应职称评审对于社会实践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转型发展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定于2018年暑期继续组织开展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参加人员为我校45岁(含)以下中青年教师,包括辅导员。

2.申报社会实践岗位应与其从事专业或研究方向相关。

3.各二级单位负责联系实践单位、确定实践岗位,教师可自行联系实践单位与实践岗位。如教师自行联系,需经二级单位审核备案。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申报于2018年6月1910:00前将个人填报的《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登记表》(附件1单位审核汇总的《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计划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与电子版交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

1.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登记表

2.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计划汇总表


联系人:陈杨               联系电话:15178845219/64289582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人事处

201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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