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年05月18日 11:50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大力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1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文件及学校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推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专职教师。

2、推荐人选条件

参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139号)文件中的人选条件要求。

3、推荐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需推荐1-2名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4、推荐材料要求

各教学单位请于2018年5月21日17:00前,将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纸质版1份和《2018年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人事处人事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人事处邮箱:swsmrsc@163.com。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推选工作。学校将从推荐人选中推荐1人作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同时,所有推荐人选将作为我校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候选人,并在教师节予以表彰。

联系人:王勇 李春燕

联系电话:64289933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人事处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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