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40号)和4月18日重庆市教委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要求,现就学校2018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各单位确定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人一名,4月20日10:00前填报工作联系人通讯录(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交人事处师资科。
2.各单位于4月20日10:00前再次确认并提交本部门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至人事处师资科,务必确保每个人都通知到。
3.每位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次教师资格证书,请务必重视。
4.2018年4月24日晚7点,请所有申请人员携带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3304教室参加申请人员填报工作指导说明会,现场进行网上申报;在此之前,申请人员不得自行进行网上申报。
5.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不得更改,请申请人谨慎填写。
6.附件2“申请任教学科(课程)”中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毕业专业或现承担教学任务所在学科一致,课程应登记为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试讲课程名称。
7.体检表填写请参考新进教师QQ群中体检表填写模板,保证规范。
8.证书使用的照片不要用别针等硬物挤压,请申请人在照片背后正楷书写个人姓名(2B铅笔书写),另起一行书写网上生成的八位报名号。
9.除上述几点外,其他时间节点和要求均以《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重师商院人发〔2018〕7号 )为准。
联系人:陈杨 联系电话:64289582
联系邮箱:1693846142@qq.com
附件:1.工作联系人通讯录
2.2018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汇总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