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2018年05月16日 15:05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次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市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研究队伍,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职称政策,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申报条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及基础教育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对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了延缓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了更好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本条件将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统称为职业教育。

第三条 基本申报条件

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应专职或主要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且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谨笃学,学风端正。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岗位聘期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学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资历条件

1.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聘任副研究员职务5年及以上。

2.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聘任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及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3.申报助理研究员:任研究实习员职务4年及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水平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执行。

六、学术水平条件

(一)普通本科教育

1.研究员

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9篇,其中5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3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20万字)。

(2)主持并完成(指结题,下同)下列项目之一:①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②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其中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③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④科研项目5项(其中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200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国家级奖和省部级一等奖排名不限,省部级二等奖排前5名);②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项,且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2.副研究员

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并取得一定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3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2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15万字)。

(2)主持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②科研项目4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50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②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一等奖排前5名、二等奖排前3名),且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助理研究员

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初步形成一定的研究方向,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5万字)。

(2)参与并完成科研项目2项。

(二)职业教育

1.研究员

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8篇、中职6篇,其中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论文:高职4篇、中职3篇;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5篇、中职3篇,其中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论文:高职2篇、中职1篇,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高职15万字、中职10万字);③主编国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2部(本人执笔每部不少于15万字),同时高职人员还需要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2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

(2)主持(中职为主研)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②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其中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③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④科研项目4项(其中省部级项目1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达到以下要求:高职院校不低于50万元、中职学校不低于20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国家级奖排名不限,省部级奖排名要求如下:高职院校:一等奖排名不限,二等奖排前7名,三等奖排名前3名;中职学校及相关教研机构:一、二等奖排名不限,三等奖排前5名);②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项,且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4)每两年到行业企业进行专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两个月;且取得中级及以上双师型教师资格。

2.副研究员

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并取得一定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6篇、中职4篇,其中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论文:高职2篇、中职1篇;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4篇、中职2篇,其中1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高职10万字、中职8万字);③主编国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2部(本人执笔每部不少于10万字),同时,高职人员还需要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1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

(2)主持(中职为主研)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②科研项目3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达到以下要求:高职院校不低于30万元、中职学校不低于10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②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排名要求如下:高职院校:一等奖排前5名,二等奖排前3名;中职学校:一等奖排名不限,二等奖排前5名),且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每两年到行业企业进行专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3.助理研究员

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初步形成一定的研究方向,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排前3名),且其中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②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3万字);③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排前3名),且参编国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2万字)。

(2)参与并完成科研项目1项。

(3)每两年到行业企业进行专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三)基础教育

1.研究员

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4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2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10万字)。

(2)主持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②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其中,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③科研项目4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20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国家级奖和省部级一等奖排名不限,省部级二等奖排前3名);②省部级三等科研成果奖2项(排前3名);③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且其他科研成果有3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④重庆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市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奖)一等奖2项(排前3名)。

2.副研究员

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并取得一定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2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2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5万字)。

(2)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主研并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排前7名),且主持并完成其他科研项目1项;②主研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前5名)2项,且主持并完成其他科研项目1项;③主持并完成各类科研项目2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10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科研成果奖;②科研成果奖1项,且其他科研成果有2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③重庆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市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奖)一等奖(排前5名)和二等奖(排前3名)各1项。

3.助理研究员

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初步形成一定的研究方向,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排名前3),其中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②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2万字)。

(2)参与并完成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重庆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市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奖)三等奖1项(排第1名)。

第四条 破格申报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普通本科教育

1.研究员

破格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聘任副研究员2年及以上,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很强,学术水平很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篇,其中6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4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20万字)。

(2)主持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②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③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其中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④科研项目6项(其中省部级项目3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300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排名不限,二等奖排前7名,三等奖排前3名,省部级奖一等奖排前7名,二等奖排前3名);②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项,且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2.副研究员

破格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聘任助理研究员2年及以上,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4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其中3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15万字)。

(2)主持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②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③科研项目5项(其中省部级项目1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75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国家级奖和省部级奖一等奖排名不限,省部级二等奖排前7名、三等奖排前3名);②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一等奖排前3名、二等奖排第1名),且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职业教育

1.研究员

破格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聘任副研究员2年及以上,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很强,学术水平很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10篇、中职8篇,其中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论文:高职5篇、中职4篇;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8篇、中职6篇,其中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论文:高职4篇、中职3篇,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高职20万字、中职15万字)。

(2)主持(中职主研)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②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③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其中1项为省部级重点项目);④科研项目6项(其中省部级项目2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达到以下要求:高职院校不低于75万元、中职学校不低于40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其中,国家级奖排名不限,省部级奖排名要求如下:高职院校:一等奖排名不限,二等奖排前7名,三等奖排名前3名;中职学校及相关教研机构:一、二等奖排名不限,三等奖排前5名);②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项,且有2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4)每两年到行业企业进行专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两个月,且取得中级及以上双师型教师资格。

2.副研究员

破格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聘任助理研究员2年及以上,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7篇、中职6篇,其中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论文:高职3篇、中职2篇;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5篇、中职4篇,其中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论文:高职2篇、中职1篇,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10万字)。

(2)主持(中职主研)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②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③科研项目4项(其中省部级项目1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达到以下要求:高职院校不低于40万元、中职学校不低于15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国家级奖和省部级奖一等奖排名不限,省部级奖要求如下:高职院校:一等奖排前7名、二等奖排前5名、三等奖排前3名;中职学校:一等奖排名不限、二等奖排前7名、三等奖排前5名);②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高职院校一等奖排前3名、二等奖排第1名;中职学校一等奖排前5名、二等奖排前3名),且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基础教育

1.研究员

破格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聘任副研究员2年及以上,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很强,学术水平很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篇,其中5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4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10万字)。

(2)主持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各1项;②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③科研项目5项(其中省部级项目1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30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三等科研成果奖2项;②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5)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3);③重庆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市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奖)一等奖4项(排前3名)。

2.副研究员

破格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聘任助理研究员2年及以上,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篇,其中3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2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6万字)。

(2)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主研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3项(省部级重点项目排前5名,省部级项目排前3名),其中主持并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②主研并完成各类科研项目4项(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15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三等科研成果(排前5名);②科研成果奖2项,且其他科研成果有2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③重庆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市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奖)一等奖1项(排前3名)和二等奖(排前3名)2项。

第七条 附则

(一)本申报条件只是我市教育系统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申报人是否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二)本申报条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包括相应级别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中有关自然科学教育教学研究的成果,可视同为同级科技成果奖。

(三)本申报条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项目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科研课题;省部级科研项目包括重庆市科技项目和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科研课题。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中有关自然科学教育研究的项目,可视同为同级科研项目。

重点(含重大)科研项目是指项目下达部门明确标明为“重点”、“重大”的项目。

(四)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内刊、增刊、论文清样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

(五)推广应用成果数以该成果已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为计算依据,并有相关的支撑材料;社会效益主要根据提供的佐证材料,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予以测评,其中人文社科成果可考虑被党政部门正式采纳、得到党和政府领导人的肯定、在不同范围内产生重要影响等因素。

(六)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1.连续2年年度考核或岗位聘期考核结论为“优秀”的,或获得本单位及区、市级以上表彰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年度考核结论有“基本称职”的,每次延迟1年申报;有“不称职”的,每次延迟3年申报。

3.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包括在学术研究中的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视情节轻重延迟3-5年申报;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取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

4.经查实在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延迟3年申报或按相关规定处理。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视情节轻重延迟3-5年申报。

6.经查实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包括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职称考试违纪等),3年内不得申报。

(七)延迟申报起算年限为:出现延迟申报情况时,任现职务年限未满基本申报年限要求的,从其任现职务满基本申报年限当年起算;已满基本申报年限的,从出现延迟申报情况的当年起算。

(八)本条件中,高等教育包括本科教育院校及相关科研机构等,职业教育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及相关科研机构等,基础教育包括教育科研院所(教研室)、教育评估(质量检测)机构、教育督导机构等。

(九)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十)本条件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重庆市教育系统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市教育系统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研究队伍,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职称政策,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申报条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及基础教育中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对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了延缓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了更好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本条件将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统称为职业教育。

第三条 基本申报条件

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应专职或主要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且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谨笃学,学风端正。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岗位聘期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学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资历条件

1.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聘任副研究员职务5年及以上。

2.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聘任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及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3.申报助理研究员:聘任研究实习员职务4年及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水平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执行。

六、学术水平条件

(一)普通本科教育

1.研究员

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9篇,其中5篇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3篇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20万字)。

(2)主持并完成(指结题,下同)下列项目之一:①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②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其中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③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④科研项目5项(其中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40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国家级奖和省部级一等奖排名不限,省部级二等奖排前5名);②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项,且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2.副研究员

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并取得一定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3篇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2篇全文被SC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15万字)。

(2)主持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②科研项目4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10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②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一等奖排前5名、二等奖排前3名),且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助理研究员

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初步形成一定的研究方向,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5万字)。

(2)参与并完成科研项目2项。

(二)职业教育

1.研究员

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8篇、中职6篇,其中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论文:高职4篇、中职3篇;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5篇、中职3篇,其中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论文:高职2篇、中职1篇,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高职15万字、中职10万字);③主编国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2部(本人执笔每部不少于15万字),同时高职人员还需要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2篇全文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

(2)主持(中职为主研)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②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其中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③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④科研项目4项(其中省部级项目1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达到以下要求:高职院校不低于10万元、中职学校不低于2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国家级奖排名不限,省部级奖排名要求如下:高职院校:一等奖排名不限,二等奖排前7名,三等奖排名前3名;中职学校及相关教研机构:一、二等奖排名不限,三等奖排前5名);②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项,且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4)每两年到行业企业进行专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两个月;且取得中级及以上双师型教师资格。

2.副研究员

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并取得一定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6篇、中职4篇,其中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论文:高职2篇、中职1篇;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4篇、中职2篇,其中1篇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高职10万字、中职8万字);③主编国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2部(本人执笔每部不少于10万字),同时,高职人员还需要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1篇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

(2)主持(中职为主研)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②科研项目3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达到以下要求:高职院校不低于7万元、中职学校不低于1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②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排名要求如下:高职院校:一等奖排前5名,二等奖排前3名;中职学校:一等奖排名不限,二等奖排前5名),且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每两年到行业企业进行专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3.助理研究员

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初步形成一定的研究方向,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排前3名),且其中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②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3万字);③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排前3名),且参编国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2万字)。

(2)参与并完成科研项目1项。

(3)每两年到行业企业进行专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三)基础教育

1.研究员

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4篇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2篇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10万字)。

(2)主持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②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其中,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③科研项目4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5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国家级奖和省部级一等奖排名不限,省部级二等奖排前3名);②省部级三等科研成果奖2项(排前3名);③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且其他科研成果有3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④重庆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市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奖)一等奖2项(排前3名)。

2.副研究员

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并取得一定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2篇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2篇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5万字)。

(2)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主研并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排前7名),且主持并完成其他科研项目1项;②主研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前5名)2项,且主持并完成其他科研项目1项;③主持并完成各类科研项目2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2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科研成果奖;②科研成果奖1项,且其他科研成果有2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③重庆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市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奖)一等奖(排前5名)和二等奖(排前3名)各1项。

3.助理研究员

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初步形成一定的研究方向,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排名前3),其中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②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2万字)。

(2)参与并完成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重庆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市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奖)三等奖1项(排第1名)。

第四条 破格申报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普通本科教育

1.研究员

破格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聘任副研究员2年及以上,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很强,学术水平很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篇,其中6篇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4篇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20万字)。

(2)主持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②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③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其中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④科研项目6项(其中省部级项目3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60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排名不限,二等奖排前7名,三等奖排前3名,省部级奖一等奖排前7名,二等奖排前3名);②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项,且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2.副研究员

破格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聘任助理研究员2年及以上,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4篇全文被SC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其中3篇全文被SC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15万字)。

(2)主持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②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③科研项目5项(其中省部级项目1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15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国家级奖和省部级奖一等奖排名不限,省部级二等奖排前7名、三等奖排前3名);②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一等奖排前3名、二等奖排第1名),且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职业教育

1.研究员

破格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聘任副研究员2年及以上,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很强,学术水平很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10篇、中职8篇,其中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论文:高职5篇、中职4篇;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8篇、中职6篇,其中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论文:高职4篇、中职3篇,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高职20万字、中职15万字)。

(2)主持(中职主研)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②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③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其中1项为省部级重点项目);④科研项目6项(其中省部级项目2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达到以下要求:高职院校不低于15万元、中职学校不低于8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其中,国家级奖排名不限,省部级奖排名要求如下:高职院校:一等奖排名不限,二等奖排前7名,三等奖排名前3名;中职学校及相关教研机构:一、二等奖排名不限,三等奖排前5名);②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项,且有2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4)每两年到行业企业进行专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两个月,且取得中级及以上双师型教师资格。

2.副研究员

破格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聘任助理研究员2年及以上,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7篇、中职6篇,其中全文被SC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论文:高职3篇、中职2篇;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高职5篇、中职4篇,其中全文被SCI/ 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论文:高职2篇、中职1篇,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10万字)。

(2)主持(中职主研)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②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③科研项目4项(其中省部级项目1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达到以下要求:高职院校不低于10万元、中职学校不低于1.5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国家级奖和省部级奖一等奖排名不限,省部级奖要求如下:高职院校:一等奖排前7名、二等奖排前5名、三等奖排前3名;中职学校:一等奖排名不限、二等奖排前7名、三等奖排前5名);②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高职院校一等奖排前3名、二等奖排第1名;中职学校一等奖排前5名、二等奖排前3名),且有1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基础教育

1.研究员

破格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聘任副研究员2年及以上,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很强,学术水平很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篇,其中5篇全文被SC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4篇全文被SC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10万字)。

(2)主持并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各1项;②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③科研项目5项(其中省部级项目1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10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三等科研成果奖2项;②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5)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3);③重庆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市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奖)一等奖4项(排前3名)。

2.副研究员

破格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应聘任助理研究员2年及以上,具备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条件:

(1)达到下列著述要求之一: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篇,其中3篇全文被SC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②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2篇全文被SC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6万字)。

(2)完成下列项目之一:①主研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3项(省部级重点项目排前5名,省部级项目排前3名),其中主持并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②主研并完成各类科研项目4项(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且其到账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4万元。

(3)获得下列奖励之一:①省部级三等科研成果(排前5名);②科研成果奖2项,且其他科研成果有2项被正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③重庆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市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奖)一等奖1项(排前3名)和二等奖(排前3名)2项。

第七条 附则

(一)本申报条件只是我市教育系统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申报人是否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二)本申报条件中国家级科技奖指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奖指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中有关社会科学教育教学研究的成果,可视同为同级科技成果奖。

(三)本申报条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项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研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科研课题;省部级科研项目包括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课题、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科研课题。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中有关社会科学教育研究的项目,可视同为同级科研项目。

重点(含重大)科研项目是指项目下达部门明确标明为“重点”、“重大”的项目。

(四)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内刊、增刊、论文清样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

(五)推广应用成果数以该成果已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为计算依据,并有相关的支撑材料;社会效益主要根据提供的佐证材料,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予以测评,其中人文社科成果可考虑被党政部门正式采纳、得到党和政府领导人的肯定、在不同范围内产生重要影响等因素。

(六)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1.连续2年年度考核或岗位聘期考核结论为“优秀”的,或获得本单位及区、市级以上表彰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年度考核结论有“基本称职”的,每次延迟1年申报;有“不称职”的,每次延迟3年申报。

3.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包括在学术研究中的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视情节轻重延迟3-5年申报;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取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

4.经查实在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延迟3年申报或按相关规定处理。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视情节轻重延迟3-5年申报。

6.经查实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包括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职称考试违纪等),3年内不得申报。

(七)延迟申报起算年限为:出现延迟申报情况时,任现职务年限未满基本申报年限要求的,从其任现职务满基本申报年限当年起算;已满基本申报年限的,从出现延迟申报情况的当年起算。

(八)本条件中,高等教育包括本科教育院校及相关科研机构等,职业教育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及相关科研机构等,基础教育包括教育科研院所(教研室)、教育评估(质量检测)机构、教育督导机构等。

(九)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十)本条件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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