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谭波等95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情况通知如下:
一、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常青等163名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渝教人发〔2017〕55 号),经重庆市高校教师社会科学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7年12月10日评审通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渝职改办〔2017〕218 号批准,同意谭波、赵逖、田川、何萍、周碎平、陈寿琴6位同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苏毅苗等62名同志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渝教人发〔2018〕10号),经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7年11月9日评审通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渝职改办〔2018〕35号核准,同意焦姣、刘倩、张姣、王欢4位同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杨洁等59名同志高等学校教师外语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渝教人发〔2018〕13号),经重庆市高校教师外语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7年11月9日评审通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渝职改办〔2018〕34号文件核准,同意王宝川、陈万明、董兵3位同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张艳等43名同志实验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渝教人发〔2018〕12号),经重庆市实验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7年11月3日评审通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渝职改办〔2018〕33号文件核准,同意李川同志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林森等44名留学回国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渝教人发〔2017〕47号), 经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专家组 2017年10月19日答辩、评议、认定通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渝职改办〔2017〕182号文件批准,同意柯珂、周可两位同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李方容等95名同志实验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经重庆市实验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7年11月3日评审通过,市教委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方友志、任昌鸿、谭坤淋、熊科、王艳、周媛媛、林雪、杨帆8位同志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贺波等25名同志图书资料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渝教人〔2018〕69号),经重庆市图书资料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8年1月4日评审通过,渝文化委职改〔2018〕6号文件公布,同意周珂、胡梦娜、刘红霞3位同志图书资料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何玉霞、王娅娟两位同志图书资料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同意涉外商贸学院赵昌兵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重师发〔2018〕25号)文件,同意赵昌兵等26位同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1.赵昌兵同志于2017年9月29日取得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2.郭震等25位同志于2017年6月30日起取得初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助教:郭震、王婕、井鹏、孙欢、刘嘉琛、李芳、严冬黎、周杰、黄艳华、李楚群、吴迪、周平、林安、齐静、刘丽萍、吴倩、晏红、余乐、韦玉玲
研究实习员:张曌鹏、谢吉琴、王超、王文婷、童春燕
助理馆员:刘富铭
九、经校学科组评议,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2017年10月19日评审通过,校职改领导小组审定,同意何盈盈、杨帆、雷希、张志明、陈浪、周洋、黄丽莉、刘德钊、黄压西、刘春燕、周可君、罗根源、吴鹏、毛树罗、韩双、贺丽菁、蒋兴芬、宋欢、钟标、蒋丽莉、汪嫔嫔、顾亚莉、许雪梅、王玥极、廖婷婷、马静梅、曹军辉、刘焱灵、何杨波、李玲、李艳、徐燕、帅爱军、曾贵、刘帆、杨丽艳、谭娅、吴文平、王艳冲、曾敏40位同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以上95位同志从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薪酬、课时费等待遇从聘任之日起计。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常青等163名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苏毅苗等62名同志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杨洁等59名同志高等学校教师外语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张艳等43名同志实验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5.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林森等44名留学回国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6.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李方容等95名同志实验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7.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贺波等25名同志图书资料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8.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同意涉外商贸学院赵昌兵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