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校团委职员招聘公告(已结束)


2025年04月21日 11:09  信息来源:   作者:rsc  点击:次 

招 聘



--WE WANT YOU--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校团委职员招聘公告


根据我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校团委职员岗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


校团委职员(1人)


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境内具有中国国籍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未满5年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2.近5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岗位职责


1.负责B校区共青团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2.做好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3.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4.对接学校校园文化委员会,协助开展各项活动;

5.对接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协助开展各项活动;

6.负责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工作,负责“青马学员说”精品团课视频打造,学校青马讲师团的选拔聘用工作;

7.负责“乡村好青年”行动计划,开展青年返乡创业“燕归巢”工程活动;

8.负责服务地方、联络地方等工作;

9.负责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10.完成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校纪校规;

(三)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四)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有创新精神,有真才实学,符合岗位基本任职资格要求,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及能力;

(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协调能力和适应能力;

(六)身心健康。


招聘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性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具备一定的写作功底,擅长公文写作、信息宣传、工作案例撰写;

5.有文娱、体育方面特长,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6.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有相关校内外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性格开朗、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敬业奉献精神。


应聘方式及简历截止时间


1.符合条件应聘者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cibe.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校团委-职员-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17:00之前。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3.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薪酬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的相关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老师 023-64289582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人事处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9号
TEL:023-64289933  EMAIL:swsm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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