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估办公室职员岗招聘公告(已结束)


2024年06月03日 17:21  信息来源:   作者:rsc  点击:次 




  根据我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教学评估办公室职员岗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教学评估办公室职员(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校纪校规。

3.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4.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有创新精神,有真才实学,符合岗位基本任职资格要求,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及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完成学校教学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建设与完善工作,制定相关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协助领导定期开展课程、专业等相关评估组织工作;

3.负责对各类评估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字材料进行数据处理和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初步分析;

4.负责评估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对评估工作信息资料库进行维护和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任职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教育学类、计算机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3.熟悉办公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图片编辑处理及软件操作能力;

4.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功底,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沟通能力;

5.了解和熟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工作,有一定高校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应聘方式

1.符合条件应聘者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cibe.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教学评估办公室-职员-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3.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六、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星月023-64289582



等/待/志/同/道/合/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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