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职员招聘公告(已结束)


2023年06月08日 09:59  信息来源:   作者:rsc  点击:次 

根据科研处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职员(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学术诚信,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岗位职责

1.负责科研统计与成果申报工作;

2.负责成果转化与应用工作;

3.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服务工作;

4.负责科研创新与推广工作;

5.负责知识产权申报与管理;

6.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任职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服务意识、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

3.经济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专业背景。

五、应聘方式

1.符合条件应聘者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cibe.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科研处-职员-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3.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4.考核面试时须携带材料:一式5份,包括:应聘信息登记表(学校人事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简历+佐证材料(学历学位、境外学历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星月1301237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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