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辅导员岗位需求,现发布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思想政治辅导员(15人)
二、工作职责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工作职责。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高校辅导员经历者优先考虑;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在抗击新冠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四、应聘方式及截止时间
1.符合条件应聘者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wsm.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生处-辅导员-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3.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等。
4.考核面试时须提交相关复印件一式五份,包括:①资格类材料: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材料),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中共党员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教师资格证书等;②业绩类材料:在校学习成绩单、论文、教改项目、科研项目、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五、考核流程:
考核流程包括面试、笔试、心理测试等。
六、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9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陈老师 023-6428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