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关于公开选聘部分科级管理岗的通知


2019年11月12日 14:45  信息来源:   作者:rsc  点击:次 

 

因机构设置调整及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教职工聘用制管理办法》对部分缺编的科级管理岗面向校内外进行公开选聘,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科级管理岗干部的选聘遵循“德才兼备、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人岗相适、动态管理、宁缺毋滥、竞争择优任用”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及岗位

学校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校领导及人事处、党群工作部、发展规划处、选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本次选聘工作。

本次选聘的科级管理岗位、选聘单位及选聘方式,详见下表。

表1.选聘单位、选聘岗位及选聘方式一览表

序号

选聘单位

岗位

职数

选聘方式

备注

1

党群工作部

组织(统战)科科长

1

公开选聘(校内外)

宣传科科长

1

公开选聘(校内外)

2

发展规划处

规划管理科科长

1

公开选聘(校内外)

3

二级学院

办公室主任(组织员)

2

公开选聘(校内)

教师岗

4

财务处

资产管理科科长

1

由财务处按岗位要求,组织校内考核选聘

三、岗位应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积极创新。

2.熟悉高校工作的基本特点和规律,有胜任管理工作的学习能力、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管理工作,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具有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

5.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二)岗位应聘资格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表2.选聘岗位资格条件汇总表

岗位

资格条件

组织(统战)科科长

1.中共正式党员,年龄不超过45岁;

2.具有三年及以上基层党、团、学工作经验,熟悉党的组织工作,同等条件下,有院系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党建政策研究能力,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4.能熟练运用MS 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熟悉数据库和网络维护;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宣传科科长

1.中共正式党员,年龄不超过45岁;

2.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擅长宣传策划,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能够胜任文案的材料搜集、组织和撰写,新闻稿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录用3篇及以上;

3.具备高校传媒思维,沟通及执行力强,能够独立跟进各类宣传事务,有一定的新闻行业、摄影实践经验优先考虑;

4.能够熟练使用新媒体技术,熟练运用办公、图片、视频采编处理等软件;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规划管理科科长

1.中共正式党员,年龄不超过45岁;

2.具有一定的院校研究能力,熟悉国家关于独立学院的相关政策文件,能快速捕捉信息并进行有效分析;

3.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具备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办公室主任(组织员)

1.中共正式党员,年龄不超过45岁;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三年及以上党建或政治辅导员工作经历,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

3.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4.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办公室综合协调能力。

5.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资产管理科科长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

2.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能熟练运用MS 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4.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备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工作程序

本次科级管理岗岗位选聘的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申请

应聘者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1)。

(二)初审推荐

校内应聘者由所在党总支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校外应聘者由人事处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三)资格审查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条件及要求,对完成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将相关信息反馈至选聘单位,并公布审查结果。

(四)应聘测评

1.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4-6名成员组成应聘测评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应聘测评考核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方案,报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现场演讲答辩考核,演讲答辩顺序抽签决定。

(1)演讲:参加应聘人员要自定演讲提纲。演讲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简历和岗位工作设想,时间5-8分钟。

(2)答辩:应聘者演讲完毕后,由应聘测评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应聘者答辩。

(3)测评:应聘测评考核小组现场对应聘者进行测评,给出相应结论。

(五)聘用决策

根据应聘测评考核小组拟聘用人员方案和应聘者综合现实表现情况,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提名,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聘用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岗匹配原则调整拟聘用人员的岗位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相关决定。

(六)考察公示

校党委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可按程序申请复议,无异议者或经复议合格者由学校发文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凡有关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利益关系,请自觉申请回避。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如有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二)应聘者须诚信应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方式拉票。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如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应聘者填写《应聘申请表》完成相关程序后,于2019年11月 15 日12:00前交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室。

工作联系:人事处 王 勇(电话:64289933)

纪委监督:尹 翔(电话:42881909)

电子邮箱:swsmrsc@163.com

  附件1应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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