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2017-2018学年度师资需求计划》,现发布心理咨询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一、招聘岗位
心理咨询教师(2人)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学生心理测评工作。
2.组织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3.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4.开展心理咨询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定期开展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的专题性讲座。
5.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访谈、调查和心理测试,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并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6.负责心理骨干和心理委员的培训和辅导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4.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硕专业均为心理学。
5.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
6.专业功底扎实,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心理咨询、解决心理困惑的能力。
7.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历且有心理学相关教学和实践经验者优先。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9:30
2.地点:第六教学楼6103(合川校区)
五、面试时须携带材料
1.个人简历及《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应聘报名表》5份;
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
六、考核流程:
考核流程由面试、笔试组成,顺序安排:面试-笔试。其中,面试部分占60%,笔试部分占40%。
1.面试考核:
(1)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现场答辩:根据面试考核组问题进行作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2.笔试考核:
(1)考核时间:60分钟,纸质作答。
(2)考核形式:填空题、选择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写作题等;
(3)考核内容:学生心理测评、心理健康知识、心理咨询与辅导、心理危机干预、行政能力等相关知识
七、公示录用
心理咨询教师招聘按照考核总分高低择优录取,并报校长办公会,经校长同意,审定通过。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再次组织招聘。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八、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者务必提前15分钟到场候考,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自带文具参加笔试,考试中途不得相互沟通、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成绩;
3.应聘者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可靠,回答问题真实可信,若录用后经查实存在虚假,学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及劳动合同,并追究其弄虚作假行为。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9号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人事处联系方式:刘老师 023-64289582(办公楼四楼4406办公室)
学生处联系方式:郭老师023-64289552(图书馆B区一层学生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