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中青年骨干教师认定与培养管理办法( 试行)》渝贸院〔2025〕72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 2025 年中青年骨干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 一)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有专任教师积极申报认定。
( 二) 中青年骨干教师认定条件以《关于中青年骨干教师认定与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渝贸院〔2025〕72 号文件规定为准。
( 三) 申请人填写《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认定申报表》附件 1,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 17 点前将申报表(双面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办公室。
二、评议推荐
( 一)请各二级学院自行组建专家评议组,根据认定条件、师德师风、现实表现及教学科研水平等情况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
( 二)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专家评议组意见,在认定申报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
( 三)请各二级学院汇总推荐认定名单,于 2025 年 4 月 18日 17 点前,将《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认定汇总表》附件 2 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认定人员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学校人事处 4407 办公室徐红伟老师处。
三、工作要求
( 一)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 二)本次中青年骨干教师认定无人数限制,请各二级学院确保现有各专业至少认定 2 名及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
四、工作联系
人事科科长 徐红伟老师 联系电话:18983064042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人事处
2025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