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03日 15:58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40号)要求,现就学校2018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而未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文件执行。

(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成绩合格证书;

(六)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小组考察,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认定条件(三)、(六)不作要求。

、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通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于4月29日前收齐有关材料统一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对于非教学单位申请认定人员可按规定时间直接将有关材料交至人事处。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请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并下载打印备案表,学信网查不到的可以向重庆市大中专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学历认证服务),持有海外学历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学历认证周期较长,请申请人提前进行);

2.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7-8月参加重庆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4)到人事处领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目前已取消年限)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以不提交此项材料,但需提交职称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文学与新闻学院各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未取得相应普通话证书的请及时考取;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个页面);

5.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含体检表要求另附的化验单,体检标准参照渝教师发〔2016〕9号和渝教师发〔2016〕14号文件,该表双面打印,由体检医院提供),表格内容务必按照文件要求检查和填写。(1)申请认定人员请于4月9日-13日期间体检时段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登记照片一张前往合川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学校已与体检医院协商落实体检相关事宜,体检费用为206元,由体检人自理),“体检结论”及“体检医院意见”需明确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只能填这2种结论,体检医院一定要加盖体检专用章);(2)体检表所要求另附的化验单单钉装订在体检表原件左上角,化验单上也请相关医生签字;(3)体检表中,除“申请幼儿教师资格加测”项目不做检查,其他项目都要检查并且每项检查结果、医师意见及签名都要填写,怀孕或备孕的人员在胸透一栏中要请医生签字并备注不能检查的原因(比如:请医生在胸透项目写因为怀孕该项目未检查);

6.请各单位于20184311:00前提交2018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汇总名册(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档发1693846142@qq.com)

材料1-5均使用A4纸张,按顺序放置,暂不装订。

(二)请各单位通知申请人员于4月23日-28日(无特殊情况,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系统照常开放)每天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申报入口,请点击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进行网上申报,认定机构选择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确认机构选择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待人事处审查通过后,将于5月7日前通知打印。请各单位于5月8日打印并到人事处师资科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生成,下载为PDF格式打印)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打印清晰即可,两份都要贴上照片申报人一定要在封面后面签字处签名,其他地方申请人不能再填写(暂不装订);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报网上下载,A4);

3.小二寸正面免冠登记照一张(单独交),规格为48mm&times;33mm,背景为红底、白底或蓝底,清晰可辨,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张贴的照片和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照片须为冲洗照片,不能是彩色打印的快照(额头、耳朵、脖子需露出来,不能佩戴首饰,不宜浓妆,眼镜可以戴,但是不能反光),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单位和姓名。照片无需装订,用于贴证,请不要用别针别住照片,别针挤压会造成压痕无法贴证。

(三)各申请人请于4月29日前携带本人申报材料到各自申报专业所属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小组(见附件3)各学科分组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察(面试和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

网上填报的时候,“任教学科”和“毕业专业”须在申报系统栏目所列学科目录的最后一级目录中选,不能出现“”字眼,“毕业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书上一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档案尚未调到学校的申请人员,请尽早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调档事宜。

联系人:陈杨 联系电话:64289582 15178845219

附件:1.2018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汇总名册

    2.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小组成员名单

    4.参加2017年7-8月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人员名单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人事处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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