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关于征求聘用合同期满教职工续签及单位续聘意见的
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职工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将对我校聘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聘用协议,下同)期满且符合续聘条件的教职工进行续聘,对尚在聘用合同期内教职工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聘用合同期满教职工,根据本人意愿提出是否续签意见。劳动合同期满,且在我校连续工作满10年的教职工,可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请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工作现实表现、师德师风及思想政治意识等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是否同意续聘意见。如单位不同意续聘(达到岗位最大任职年龄除外),请附不同意续聘意见情况说明(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署意见)。各单位对达到岗位最大任职年龄教职工提出同意续聘意见,请附同意续聘意见情况说明(需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署意见)。
3.聘用合同期内的教职工,如有离职意向的请于2021年6月17日12:00前将辞职信交人事处4406办公室。对于假期或开学提出离职的人员,学校将不予正常办理离职相关手续。请各单位对本单位提出离职人员进行登记。填写《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聘用合同期内提出离职人员登记表》。
4.聘用合同期满的中层管理人员,所在单位不提交续聘意见。由学校研究后,统一提出是否续聘意见。
5.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职工续聘工作,单位提出的续聘意见须经单位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各单位的续聘意见将作为教职工续聘的重要依据,经学校研究后,人事处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教职工续聘相关工作。
6.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17: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人事处4406办公室。
人事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