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贸院人发[2021]6号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关于征求聘用合同期满教职工续签及单位续聘意见的通知


2021年11月02日 16:41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次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关于征求聘用合同期满教职工续签及单位续聘意见的

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职工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将对我校聘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聘用协议,下同)期满且符合续聘条件的教职工进行续聘,对尚在聘用合同期内教职工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聘用合同期满教职工,根据本人意愿提出是否续签意见。劳动合同期满,且在我校连续工作满10年的教职工,可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请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工作现实表现、师德师风及思想政治意识等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是否同意续聘意见。如单位不同意续聘(达到岗位最大任职年龄除外)附不同意续聘意见情况说明(需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署意见)。各单位达到岗位最大任职年龄教职工提出同意续聘意见,附同意续聘意见情况说明(需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署意见)

3.聘用合同期教职工,如有离职意向的请于2021年6月17日12:00前将辞职信交人事处4406办公室。对于假期或开学提出离职的人员,学校将不予正常办理离职相关手续。请各单位对本单位提出离职人员进行登记。填写《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聘用合同期内提出离职人员登记表》。

4.聘用合同期的中层管理人员,所在单位不提交续聘意见。由学校研究后,统一提出是否续聘意见。

5.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职工续聘工作,单位提出的续聘意见须经单位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各单位的续聘意见将作为教职工续聘的重要依据,经学校研究后,人事处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教职工续聘相关工作。

    6.请各单位于20216月1517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人事处4406办公室











                      人事处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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