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关于选拔毕业生留校工作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
为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同时通过树立先进典型,不断激发在校学生奋发向上的学习热情,促进学校学风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21届毕业生中选拔部分人员留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原则
按照岗位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
专职辅导员3名,学生处职员1名。
三、选拔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拔对象为我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2、个人素质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并且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表现良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3、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学习、管理、沟通表达的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系统和信息化工作手段。
4、中共(预备)党员。
5、以下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录用:曾获得国家、省、市各种奖项或荣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主要学生干部;做出特殊贡献(如在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工作在一线等)。
6、报到上岗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不予录用。
四、选拔程序
1、信息发布。各二级院系及时向毕业生传达相关通知,宣传相关工作。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二级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报《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表》(见附件)。
3、院系审核。申请人所在院系审核申请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10点前报学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相关岗位资格和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申请人名单。
5、应聘考核。学校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核。
6、录用留校。经学校综合考评,结合用人单位推荐意见,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最终确定留校工作名单。
五、其他事项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留校生的选拔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切实将品学兼优的毕业生推荐到学校参与选拨。
2、推荐毕业生留校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有利于激发学生奋发学习、加强学风建设,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务必坚持原则,择优录用。
3、申请参加选拔的学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学生参加选拔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申请人的辅导员及所在院系在对申请人进行推荐时务必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不得推荐。
5、选拔毕业生留校工作其他要求参照学校公开招聘人才要求执行。
联系人:陈杨 联系电话:64289582
附件: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表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人事处
2021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