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贸院人发[2021]4号关于推荐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专家、裁判员、监督仲裁员的通知


2021年11月02日 16:34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关于推荐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专家、裁判员、监督仲裁员的通知

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裁判员、监督仲裁员的通知》(渝教职成函〔2021〕10号)要求,为协助做好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专家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2.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须熟悉本赛项对应的技术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熟悉职业教育和竞赛工作。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5.在职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本人自愿,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专家组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二)裁判员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具有两届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

4.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

6.在职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本人自愿,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裁判组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三)监督仲裁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

2.熟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具有与赛项同领域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具备赛项监督仲裁所需的沟通与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具有监督仲裁工作经历及经验者,优先考虑。

3.自觉遵守《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4.在职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本人自愿,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监督仲裁组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二、推荐程序及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必须同时具备该推荐类别基本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权威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二)推荐单位于2021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报告(对照各类别基本条件,陈述推荐理由)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推荐时间截止2021年4月21日下午17:00,过期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陈杨         联系电话:64289582

电子邮箱:1693846142@qq.com


附件: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人事处

                2021年4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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